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
110种重疾,赔付100%基本保额,赔1次。
中症
35种中症,60%基本保额,与轻症累计赔付6次,重疾赔付90天后,非重疾同组的中症责任继续有效。
轻症
40种轻症,30%基本保额,与中症累计赔付6次,重疾赔付90天后,非重疾同组的轻症责任继续有效。
2.
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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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二次赔(可选)
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首次确诊重疾,间隔3年后,再次确诊同种重大疾病(转移)或间隔1年后,确诊与首次重疾不同的其他重疾,赔付120%基本保额。
癌症医疗津贴(可选)
40%/50%/30%基本保额,给付3次,癌→癌,间隔期365天。
恶性肿瘤重度多次赔付(可选)
在癌症医疗津贴保障基础上,追加之后每间隔3年赔付50%基本保额,次数不限,但是不能和癌症医疗津贴同时选择。
疾病关爱保险金(可选)
重疾:60岁前额外赔付80%基本保额;中症:60岁前额外赔付30%基本保额。
癌症拓展金(可选)
首次确诊原位癌或恶性肿瘤-轻度,之后确诊恶性肿瘤-重度,赔付50%基本保额。
身故/全残保险金(可选)
18岁前,赔已交保费和现价最大者,18岁后,赔付100%保额。
被保险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豁免(可选)
轻症、中症、重疾、身故、全残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保障名称
推荐说明
重疾二次赔(可选)
提高重疾赔付力度
癌症医疗津贴(可选)
根据需求灵活搭配,有癌症家族史可以选择
恶性肿瘤重度多次赔付(可选)
若预算足,可以选择,比癌症津贴的责任后,追加了癌症不限次数赔,保障更充足
疾病关爱保险金(可选)
重疾和中症叠加赔,保障更全面
癌症拓展金(可选)
有癌症家族史,预算足可以选择
身故/全残保险金(可选)
预算充足可以选择
被保险人豁免
自带责任,实用价值高
投保人豁免(可选)
给孩子和配偶买可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