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报销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住院自付医疗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人在湖南境内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因疾病住院发生医疗费, 不含既往症,属于湖南省本级或各地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 ,经当地医保报销后,应由个人自付的部分,最高保200万,免赔2万,可报80%。
恶性肿瘤自费药费用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人初次确诊恶性肿瘤,对于用该恶性肿瘤实际发生的,在指定 药店购买的特定药品费用,符合湘惠保恶性肿瘤自费药品目录限定的19种高额自费 药品的范围内,最高可以报100万,无免赔,报销比例80%。